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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都EMS被税《国际邮件报关通知书》

发布时间:2014-11-06 21:55:50 点击量:9527

四川成都的海淘妈妈有时会收到邮局寄来的国际邮件报关通知书,告知自己需要缴纳税款。自己好不容易从国外海购了一箱奶粉,千等万等包裹没收到就收到这一通知书,有些人不理解。按海关总署的规定来说:个人邮寄进境物品,应缴纳进口税(进口税税额在人民币50元(含50元)以下的,海关予以免征)。当然并不是所有进境邮件都会被税,成都海关采取抽查的方式,因此如果你收到以下的通知书,那你的国际邮件很可能要交税了。

当你收到如下的国际邮件报关通知书后,表示很可能要到成都交税了,一般可以采用两种方式交钱取货。一种是收件人到现场办理, 这适合于成都当地的朋友;另一种方式是委托邮局代理清关,这会产生额外80元的代办费(也叫代理报关费),这适合于外地的朋友。注意要在上班时间过去,周末人家也不上班。地址在成都双流国际快件中心,下图有详细的说明。同时送到的可能还有《代理报检委托书》,《国际邮件报检通知单》,以及《代理报关委托书》。


全文如下:(成都交税流程)

《国际邮件报关通知书》

根据海关规定,现有从KR寄往某地的进/出境邮件,共计1件,需向成都海关驻邮局办事处办理下列海关手续后,方可进/出境。

办理进(出)口报关手续;缴纳税款;其他

海关办公时间(法定节假日休息):

周一至周五 9:00–11:30;13:30–16:30

咨询电话:海关驻邮局办事处(028)85882778
邮政报关部:(028)85885202;85885101(传真)

办公地点:

成都双流航空港黄河中路一段149号成都双流国际快件中心办公大楼-国际监管邮件领取处(公交路线:乘91路在黄河路大件路口下车;驾车路线:二环路永丰路立交桥—沿大件路到石羊场汽车站—沿大件路往新津方向直行4公里即到)。请速与邮政报关部联系,处理此邮件。

成都国际邮件互换局


收到国际邮件报关通知书怎么办?(成都被税流程)
第一种方式:现场办理:

收件人带上报关通知书、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(委托他人须持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委托书)前往成都双流航空港黄河中路一段149号中国海关—国际邮件海关监管仓库现场办理。(现场办理只接受现金,不刷卡)

第二种方式:委托邮政报关部办理:

第一步:传真或电邮委托书和身份证复印件

传真:028-85885101

QQ:878371644;1137891378。

第二步:报关部向海关确认税金,并给客户转款帐号

第三步:客户通过银行转帐,并通知报关部

第四步:报关部向海关缴税税金办理放行手续,交给邮政国际邮件处理中心转运、投递

备注:

(1)一般情况上午转款,当天便可办理海关放行手续,邮件第二天发出;下午3点以后转帐要第二个工作日办理;

(2)代理报关费:80元/票

(3)自用奶粉请携带出生证明及复印件。

 

 

另附:关于调整进出境个人邮递物品管理措施有关事宜
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43号

为进一步规范对进出境个人邮递物品的监管,照顾收件人、寄件人合理需要,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
一、个人邮寄进境物品,海关依法征收进口税,但应征进口税税额在人民币50元(含50元)以下的,海关予以免征。

二、个人寄自或寄往港、澳、台地区的物品,每次限值为800元人民币;寄自或寄往其它国家和地区的物品,每次限值为1000元人民币。

三、个人邮寄进出境物品超出规定限值的,应办理退运手续或者按照货物规定办理通关手续。但邮包内仅有一件物品且不可分割的,虽超出规定限值,经海关审核确属个人自用的,可以按照个人物品规定办理通关手续。

四、邮运进出口的商业性邮件,应按照货物规定办理通关手续。

五、本公告内容自2010年9月1日起实行。原《海关总署关于调整进出境邮件中个人物品的限值和免税额的通知》(署监〔1994〕774号)同时废止。

特此公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