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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连EMS国际快递海关《邮件到货通知书》

发布时间:2014-11-06 21:18:46 点击量:13738

国际包裹到达辽宁大连后,如果被海关抽查到,则需要收件人到海关驻邮办去办理清关。大连海关和沈阳海关分别管理着进出辽宁的国际邮件。如果收件人收到来自大连邮局的邮件到货通知书,则表明需要收件人到如下的邮局地址去清关取货。下面小编简要介绍下大连邮件到货通知书。

 

一般来说:国际邮包入境需要办理海关手续的,海关会委托邮局向国内收件人寄达《邮件到货通知单》一类的。收件人可根据其内容在指定时间内前往指定地点办理手续。如果不需办理海关手续,则由邮局直接送达收件人。


全文如下:

尊敬的客户:您好!

您的进口邮件已抵达大连邮政EMS快件海关监管仓库,请携带寄达单据和本人身份证(代领请出示收件人身份证和代领人身份证)到站前邮政大厦西侧一楼国际邮件大厅办理通关手续,如提取分运行李请带归国人员护照。请提前了解邮件内物品名称、数量、价格、用途等信息,方便海关验放邮件。

办理邮件通关时间:周一至周五,上午8:30-11:30 ,下午13:30-16:30
*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休息

地址:大连市中山区长江路261号(站前邮政大厦西侧一楼国际邮件大厅)

我行咨询电话:83661126

海关服务热线:12360

 

温馨提醒:

个人邮寄物品以“自用、合理数量”为限,根据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43号规定:个人邮寄进境物品,海关依法征收进口税,但应征进口税税额在人民币50元(含50元)以下的,海关予以免征;个人寄自港、澳、台地区的物品,每次限值为800元人民币;寄自其它国家和地区的物品,每次限值为1000元人民币,予以征税放行。

个人物品完税价格及税率按照海关总署2012年15号公告执行。

超出规定限值的个人邮寄物品及邮运进出口的商业性邮件,应按照货物规定办理通关手续。具体办理手续可电话咨询我行。

重要提示:
入境超过90天未向海关申报,按相关规定,邮件将被退回或作放弃货处理。

最后还提供大连报关行代办奶粉清关业务,电话:83661126;83661039。